文件依据
《西南交通大学请假、考勤制度暂行规定》(西交校人[2006]37号)
基本信息
办理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414 责任部门:人事处
责任科室:人事科 联系电话:028-66366207
邮箱:rska@swjtu.edu.cn
主要内容
各类请假期限、审批部门及假期待遇一览表
假期类型 |
假期期限 |
审批部门 |
假期待遇 |
病假 |
一周及以下 |
本单位 |
连续病假在两个月以内(含两个月)的,基本工资(工资单前二项,下同)全额发放 |
一周以上(不含一周)且两个月以内(不含两个月) |
人事处 |
两个月及以上,且六个月以内(不含六个月) |
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或一年累计病假超过两个月)的,自第三个月起,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基本工资的90%;工作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放 |
连续请假六个月及以上(或一年累计病假超过六个月) (病假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
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或一年内累计病假超过六个月)的,自第七个月起,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基本工资的70%;工作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
事假 |
三个工作日及以下的 |
本单位 |
七个工作日以内(含七个工作日),事假期内基本工资照发 |
三个工作日以上、十五个工作日以下(含十五个工作日) |
人事处 |
最长准假时间原则上一次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能超过60个工作日 |
七个工作日以上,按实际事假天数扣发基本工资 |
婚假 |
5个工作日 |
本单位 |
基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发放 |
产假 |
常规产假 |
158天(寒、暑假不顺延) |
校计生办、人事处 |
基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发放 |
难产假 |
15天 |
多胞胎生育 |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母乳假 |
一个月 |
陪产假 |
20天(男方) |
丧假 |
5个工作日 |
本单位 |
本人基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发放 |
探亲假(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 |
未婚探望父母:每年20天(如二年合并使用,假期45天) |
本单位 |
本人基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往返路费按规定报销 |
已婚探望父母:每四年20天 |
探望配偶:每年30天 |
一定路程假 |
因私出国 |
三个月以内 |
人事处 |
出国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原则上不再保留其社保关系,需要保留其社保关系的,学校和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保费用,由个人全额支付 |
超过三个月 |
原则上应办理辞职手续 |
流程图
备注
请假审批表/产假审批表下载链接:http://rsc.swjtu.edu.cn/ShowFileList-326_327_328_329_330_331-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