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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人事处     日期:2018年09月17日 00:00   点击数:  

文件依据

  •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医[2000]27号)

  • 《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四川省人大公告第53号)

  •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属及中央在川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省本级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川劳社办[2006]72号)

  • 其他国家、省、市相关文件

基本信息

办理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419 责任部门:人事处

责任科室:社会保险中心 联系电话:028-66366237/66366236

邮箱:sbzx@swjtu.edu.cn

主要内容

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和单位的缴费由学校人事处社保中心办公室每月核算并代缴。其中,个人费用一般在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

社会保险项目缴交金额=社会保险项目费率×保险基数

保险基数一般按照教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至12月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按照我校教职工用工方式与工作校区的不同,共有如下五类参保类型(以参保地区分),各类型参保项目及缴交比例见下表。

在四川省省本级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率:

项目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养老保险

20.00%

8.00%

职业年金

8.00%

4.00%

医疗保险

9.00%

2.00%

门诊特殊疾病医补和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150+800元·人/年

失业保险

0.60%

0.40%

工伤保险

0.30%

在成都市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率:

项目

城镇人员

大成都户籍农民工

非大成都户籍农民工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养老保险

19.00%

8.00%

12.00%

8.00%

12.00%

8.00%

项目

城镇人员

大成都户籍农民工

非大成都户籍农民工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医疗保险

6.50%

2.00%

5.50%

2.00%

2.50%

大病医疗

补充保险

1.00%

1.00%

失业保险

0.60%

0.40%

0.60%

0.40%

0.60%

0.40%

工伤保险

0.42%

0.42%

0.42%

生育保险

0.80%

0.80%

0.80%

在乐山市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率:

项目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养老保险(在四川省)

20.00%

8.00%

职业年金(在四川省)

8.00%

4.00%

医疗保险

6.00%

2.00%

补充医疗保险

180元·人/年

失业保险

0.60%

0.40%

工伤保险

0.60%

在峨眉山市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率:

项目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养老保险

20.00%

8.00%

医疗保险

6.00%

2.00%

补充医疗保险

180元·人/年

失业保险

0.60%

0.40%

工伤保险

0.60%

生育保险

0.50%

在唐山市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率:

项目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养老保险(在四川省)

20.00%

8.00%

职业年金(在四川省)

8.00%

4.00%

医疗保险

7.00%

2.00%

大病医疗保险

11元/月

11元/月

生育保险

0.50%

失业保险(在四川省)

0.60%

0.40%

工伤保险(在四川省)

0.30%

注: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各项社会保险费率会进行不定时费率调整。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