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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办理流程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人事处     日期:2018年09月17日 00:00   点击数:  

文件依据

  • 《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人[2016]82号)

  • 《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西交校人[2017]1号)

  • 《西南交通大学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7]2号)

基本信息

办理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413 责任部门:人事处

责任科室:师资职改办 联系电话:028-66366208

邮箱:zgb@swjtu.edu.cn

主要内容

目前,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通常在每年7月启动,7-8月发布评审通知,9月开始正式评审。

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高教管理、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情报、出版编辑、财经、卫生、中小学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流程图

说明:

1.条件性评审:对于符合全部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按照实体性条件评审程序进行评审;

2.程序性评审:对于不完全满足申报条件,但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申请人,则可申请按照“三个五分之四”的特别评审程序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