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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销假】办理流程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人事处     日期:2018年09月17日 00:00   点击数:  

文件依据

《西南交通大学请假、考勤制度暂行规定》(西交校人[2006]37号)

基本信息

办理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414 责任部门:人事处

责任科室:人事科 联系电话:028-66366207

邮箱:rska@swjtu.edu.cn

主要内容

各类请假期限、审批部门及假期待遇一览表

假期类型

假期期限

审批部门

假期待遇

病假

一周及以下

本单位

连续病假在两个月以内(含两个月)的,基本工资(工资单前二项,下同)全额发放

一周以上(不含一周)且两个月以内(不含两个月)

人事处

两个月及以上,且六个月以内(不含六个月)

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或一年累计病假超过两个月)的,自第三个月起,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基本工资的90%;工作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放

连续请假六个月及以上(或一年累计病假超过六个月)

(病假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或一年内累计病假超过六个月)的,自第七个月起,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基本工资的70%;工作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事假

三个工作日及以下的

本单位

七个工作日以内(含七个工作日),事假期内基本工资照发

三个工作日以上、十五个工作日以下(含十五个工作日)

人事处

最长准假时间原则上一次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能超过60个工作日

七个工作日以上,按实际事假天数扣发基本工资

婚假

5个工作日

本单位

基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发放

产假

常规产假

158天(寒、暑假不顺延)

校计生办、人事处

基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发放

难产假

15天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母乳假

一个月

陪产假

20天(男方)

丧假

5个工作日

本单位

本人基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发放

探亲假(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

未婚探望父母:每年20天(如二年合并使用,假期45天)

本单位

本人基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往返路费按规定报销

已婚探望父母:每四年20天

探望配偶:每年30天

一定路程假

因私出国

三个月以内

人事处

出国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原则上不再保留其社保关系,需要保留其社保关系的,学校和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保费用,由个人全额支付

超过三个月

原则上应办理辞职手续

流程图

备注

请假审批表/产假审批表下载链接:http://rsc.swjtu.edu.cn/ShowFileList-326_327_328_329_330_331-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