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从省外调动至我省工作的,且尚未持有四川省内发行的社保卡,需在参保地或工作地向当地人社部门新申领社保卡。新申领的社保卡在医保业务领域使用按在四川的参保地政策结算。 职工所持外省社保卡在我省无法办理社保卡参保地转移,外省社保卡使用以及后续服务问题,请职工拨打外省发卡地人社咨询热线(地区号+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