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四川省内市州已经办理了社保卡的持卡人,因工作调动,调离原参保地区的情况,根据省内一人一卡、全省通用,无需重新办理卡,在新参保地的人社部门卡经办服务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卡参保地的转移。
一、如医保参保地为省本级的,单位经办人可通过“四川省省本级社会保障卡申领信息系统”为职工直接进行办理参保地转移,持卡人也可持本人社保卡到省人社信息中心201室(武侯区小天西街8号)或省社保局4楼社保卡窗口(青羊区西月城街20号)办理卡参保地转移。
二、如医保参保地为成都市或其他市州的,请职工本人持社保卡前往成都市或其他市州的社保卡人社服务网点(查询网ttp://www.sc.hrss.gov.cn/shbzk/sbkwdcx/)办理卡参保地转移。
三、社保卡参保地转移业务可代办。代办时,代办人需带上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被代办人身份证和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