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教职工工资发放流程
一、工作对象:新进学校的教职工
二、工作流程:
1、新进教职工在人事科完成相应报到手续后,持人事科开具的“调入人员在职通知”前往劳资科。
2、调入的教职工还需要同时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资转移介绍信”。
3、新进教职工提供上述材料后,可前往工商银行办理个人银行卡,打印个人银行卡信息单交计财处电算化科。
4、劳资科根据“调入人员在职通知”、“工资转移介绍信”等材料并查阅新进教职工的个人档案后,确定新进教职工的各项工资执行项目和标准。
5、劳资科完成工资管理信息系统中信息的录入。
6、劳资科通知计财处发放新进教职工工资。
三、文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3号)
2、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
3、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等工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