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特别授权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实施师资补充工作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24〕33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招聘相关程序,确定以下初审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来源 | 拟聘学院 |
1 | 李海堂 | 助理教授 | 南京大学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间以真实姓名向监察处、人力资源部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监察处:028-66366444
人力资源部:028-66367210
西南交通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