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0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秘出[2007]3603号)及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所签协议,2008年我校将继续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参加此项目(1:1配套),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应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应为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3) 外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合格标准
(4) 申请时应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取得邀请信
2、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轨道交通、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3、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优先支持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 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自今年起该项目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录取后若因个人原因届时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其个人承担。我校拟在6月初受理申报材料和进行校内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人 事 处
200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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